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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產品和貴金屬相比有什么區(qū)別?
1、信托又稱“相信委托”,它是以資財為核心、信任為基礎、委托為方式的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有財產的人為了自己或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不能很好管理和運用的財產交給所信任的人去進行管理或處理。受托財產權的人要收取一定的費用。
2、信托業(yè)務的成立要具備下述條件:一是必須有委托人(信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等三方信托關系人;二是必須有信托關系人共同訂立的信托合同;三是信托的財產或資金必須是確屬委托人所有。
3、信托投資的風險和收益介于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基金股票之間,收益比基金還小;而且信托理財產品絕大多數(shù)不可提前贖回或支取資金,購買后只能持有到期,如果投資者遇到急事需要用錢而急于提前支取,可以協(xié)議轉讓信托受益權,但需要付出高昂的手續(xù)費。而貴金屬不一樣,買賣都可以瞬間完成交易,資金實時到賬。
4、信托說到底是把錢交給別人投資,風險還是很大的,有的信托產品因為投入周期性行業(yè),如房地產,經常出現(xiàn)本金無法收回的情形。尤其權益信托類產品,由于是把
公司無形資產以設置信托的方式籌集資金,在此基礎上的投資一旦把握不到位,很可能血本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