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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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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亞商標注冊費用價格、流程、條件、時間
一、概要
1.印度尼西亞第19/1992號商標法制訂于1992年8月28日,于1993年4月1日正式生效。第21/1961號舊商標法同時廢止。有關商標的法律還包括1993年初頒布的新商標法實施細則o
2.商標權(quán)產(chǎn)生的基礎已由使用在先原則改為注冊在先原則。商標的在先注冊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quán)。商標權(quán)要求商標注冊基于善意的權(quán)利要求。
3.商標種類為: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
4.印度尼西亞商品及服務分類體制采用雙軌制。商品及服務共分35類,前34類采用國際分類,第35類采用本國分類,主要指服務分類。
5.印度尼西亞參加的國際條約及國際組織有:《保護工業(yè)產(chǎn)權(quán)巴黎公約(斯德哥爾摩文本)》,《商標法條約》,世界知識產(chǎn)權(quán)組織。
二、申請所需資料
1、 以法人申請,附《營業(yè)執(zhí)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1份;
2、 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zhì)、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lián)系方式;
3、 電子版商標標樣;
4、商品名稱和類別;
5 、 簽署的委托書;
6 、 對于非英文的文字商標,申請人需提供該文字商標相應的英譯文和意譯文。
二、印度尼西商標注冊申請所需時間:
1、印度尼西商標注冊申請查詢時間:5天(文字),10天(圖形)
2、印度尼西商標注冊申請受理時間:4-5星期內(nèi)
3、印度尼西商標注冊申請時間:18-28個月
4、印度尼西商標的有效期:10年,自申請之日起計算
地址: 上海市黃浦區(qū)廣東路500號世界貿(mào)易大廈906室
國際商標服務顧問:黃瑞瑞 1 5 9 -0 1 7 7- 3 9 3 8 0 2 1 - 6 1 5 5 -1 1 7 0
Q-Q;1 1 8 8 -4 2 4 7